本理财方案不确保本金且不确保理财收益。理财资金出资于信任方案,该信任方案首要出资于债券、货币市场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种类。招商银行收到受托人扣除信任费用后分配的信任利益(如有,下同),再扣除理财方案相关联的费用后,剩下部分为出资者出资于本理财方案的出资收益。本理财方案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是%,否则将依据信任方案项下财物组合实践变现状况,扣除理财方案的相关联的费用后,核算出资者应得本金(如有,下同)及收益(如有,下同),具体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
47天,但如产生招商银行提早停止或许理财方案延期的状况,理财期限随之改变。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比例为10万份,超越认购起点比例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2015年1月22日10:00至2015年1月28日17:00。具体内容见以下“理财方案认购”。
2015年1月29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按活期利率核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比例。
2015年3月18日,到期日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实践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早停止条款和延期条款。
本理财方案规划上限为1.798亿元人民币,规划下限为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见以下“理财方案认购”。
每10000份为1个收益核算单位,每收益核算单位的理财收益以四舍五入的方法准确到小数点后2位。
认购登记日到建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方案实践停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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