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调查史上影响最大的转折事件之一,发生在1990年10月16日,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杰克逊维尔莱姆街。一家人被困在大火之中。火情是行驶在高速上的人发现了带着三岁儿子成功逃脱的杰拉尔德·刘易斯。运尸袋从屋里一袋接一袋地被抬了出来,遇难者包括杰拉尔德分居的妻子卡罗琳、卡罗琳与前夫所生的12岁的女儿。卡罗琳的妹妹以及卡洛琳妹妹的三个孩子,令警方感到奇怪的是怎么回事杰拉尔德在火灾中毫发无损。他的供述让警方产生了更多的疑问。
杰拉尔德·刘易斯自称刚好睡在车里,车就停在客厅窗户外面。他告诉警方他醒来时发现客厅起火,冲进屋内后发现妻子正试图扑灭沙发上的火焰,但火势迅速蔓延开来。据他供述,他想让妻子和他一起上楼,把孩子带下来。他准备上楼时看到儿子已经站在走廊上,于是他抓起儿子跳出去,就在这时整栋房子瞬间起火。
闪燃是大火燃烧的过渡点。从房间内着火到整个房间燃烧、整栋房屋瞬间起火的现象被称为闪燃。当易燃气体在烟雾弥漫的空间聚集,最终达到燃点时,就会出现闪燃现象。
第2天早上,警方对火灾现场进行了调查,让他们都觉得可疑的是杰拉尔德安然无恙,且另一名幸存者是他唯一的血亲。在屋内调查人员发现了他们都以为的典型的纵火迹象,首先大火蔓延的速度,令人难以置信,火灾现场表明,非常有可能是某种燃料或可燃物,加速了火势。他们还发现燃烧过的木头上有成片的大块圆形凸起,按照一般的推断,形成大块凸起的唯一原因是木头上浇上了汽油。而形成小突起的唯一原因是没有浇汽油。
于是警方开始解读这一发现,这种现象出现在踢脚板较低的位置,这似乎意味着有什么东西被洒在了地板上。此外警方还发现墙壁上有几处V形痕迹。在20世纪90年代,人们认为V型痕迹的底部,就是最先起火的地方,一些调查人员以两个V形痕迹作为证据,说明有两处独立且不同的着火点。火灾现场的地面上也出现了不规则的烧焦痕迹,人们认为这是因为有人在地板上泼洒了易燃液体。
在莱姆街火灾的案件调查中,从客厅到走廊,再到前门都有泼洒痕迹,前门走廊处的烧焦痕迹是本案的关键。当警方第一眼看到这种痕迹时,就断定这看上去像是易燃液体的泼洒痕迹。把V形痕迹和泼洒痕迹联系起来,就能判断出这是一起纵火案,这是标准的工作流程。调查人员会把这些人为痕迹记录下来,并判断有人纵火。他们是从指导老师那里学的判断方法,而他们传递的信息是错误的。
除了实物证据,警方还提供了一些不利于杰拉尔德的间接证据。警方审问杰拉尔德时发现,当时他的婚姻正处于破裂的边缘,这也正是他在车里过夜的原因。杰拉尔德的离婚诉讼案,在火灾发生的数天后就会判决。据称在早些时候,他曾以烧毁房屋威胁过卡罗琳。此外,警方的另一发现对他极为不利,警方在杰拉尔德·刘易斯过夜的车里找到了一个装汽油的塑料牛奶桶。他声称汽油是割草机的燃料,是为清理后院草坪准备的。所有证据都说明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杰拉尔德·刘易斯被捕,并被指控犯有1项纵火罪,6项一级谋杀罪。检察官寻求判处杰拉尔德死刑,被告方提出火灾的起因有很大的可能是杰拉尔德蹒跚学步的儿子在玩打火机时,不小心点燃了沙发。为了证明杰拉尔德有罪,检察官要排除这一假设。
检察官向佛罗里达州著名的火灾调查专家约翰·伦蒂尼求助。伦蒂尼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请来另一位专家约翰·德哈恩。为了弄相,伦蒂尼和德哈恩要考虑可变因素。在犯罪现场他们发现答案近在眼前,杰拉尔德家的旁边,有一栋废弃的房屋,简直是杰拉尔德家的复制品。而且这栋房屋是由同一个建筑商,在同一时期建造的。这让两位专家萌生了一个想法。
主意是德哈恩想出来的,他在火灾实验方面经验比较丰富,那是他的建议,他说我们把这栋房子烧了吧,于是我说好,我们就这么干。这是证明被告所述不真实的完美方法。他的供述与我们大家都认为的大火蔓延方式不相符。
伦蒂尼和德哈恩知道,在火灾发生时,复制同样规模的火灾现场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但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这个想法,将彻底颠覆火灾调查学。
所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火灾调查员,都知道兰姆街上的那项实验,那是我们这个行业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都众所周知了。
火灾调查专家伦蒂尼和德哈恩,希望在废弃的房屋中再现火灾现场,并证明杰拉尔德是故意纵火的。这是全行业第1次在完全相同的建筑中进行火灾实验。伦蒂尼和德哈恩要尽可能地复制着火的条件,也就是要确保客厅里的可燃物数量完全相同。
长沙发相当于燃料包,双人沙发也是,咖啡桌也是,把这些统统加在一起,就得出了可燃物载量。
调查人员从杰克逊威尔市的各个地方,找来了与杰拉尔德家客厅中完全一样的家具。
他们派出一名警官到一户人家里,警官说我要买下你客厅里的家具,那个人说没问题,只要给我的钱够我再买一套新的就行。于是他买了一套更漂亮的家具,而我们得到了相同的家具。
沙发是调查人员复制火灾现场的重要家具,因为杰拉尔德告诉警方,当他进入屋内时,沙发已经燃起来了,调查人员要排除沙发是由杰拉尔德的儿子在玩打火机时点燃bao的可能性。
我们找到在同一天、同一条生产线、用同样材料、制作的完全相同的沙发,以防公设辩护人提出质疑。
警方投入大量人力来复制火灾现场,甚至拉来一车囚犯帮忙。从家得宝弄来石膏板,还铺上了与杰拉尔德家客厅里的完全一样的地毯,用这么多东西重新布置了客厅。现场布置好后,伦蒂尼和德哈恩在房屋的关键位置,安放了12个热电偶。热电偶是检测火灾温度的理想设备。接下来他们安装了多个摄像头、两个气体分析器,以及一个温度记录仪。调查人员进行最后的布置,把数箱衣物放在前厅。杰拉尔德妻子的妹妹,在火灾发生的几天前刚刚搬进来,她的衣物还没有开箱。第1场实验即将开始,消防员将点燃沙发,因为按照杰拉尔德的说法,这场火灾是意外失火,最先燃烧的就是沙发。实验结束后消防员会将火扑灭,并重新布置好家具,在第2场实验中,调查人员将模拟蓄意纵火的火灾现场。
我协助检察官们做好起诉准备,我们要把刘易斯先生送上电椅,当年佛罗里达州还在使用电椅。
1990年人们还没有室内的大型锥形量热仪,所以当时的火灾模拟实验是在室外进行的。
外面看起来就像是街头艺术节,对火灾调查感兴趣的,杰克逊维尔市市民听说了这项实验后,都跑到了街上,拍起照片来。
消防员根据杰拉尔德所说用一个打火机试图点燃客厅的沙发,令他们吃惊的是沙发立即起火。火势蔓延很快,温度也上升的很快,伦蒂尼以为是仪器出错了。实验开始后的前三分钟的火情,由一名穿着消防服的消防员站在门口用摄像机拍摄,但在闪燃之前大约15秒钟,他决定逃脱。
在此之前,消防员一直认为在意外失火的情况下,这样大小的房间大约需要20分钟才会出现闪燃现象。在7分钟时,伦蒂尼和德哈恩认为他们已得到了足够的数据,于是命令消防员扑灭大火。火势蔓延的速度令人吃惊,两位专家在室内的发现,更是令人震撼。数十年来,一直被用来判定纵火罪的V形痕迹遍布实验现场,调查人员原本以为只有使用助燃剂才会出现这些痕迹,但这次实验模拟的是意外失火的情形。
伦蒂尼和德哈恩发现数10年来的传统认知是完全错误的,在闪燃过程中多次出现这些V形痕迹,因此不能成为定罪的可靠证据。闪燃发生时地板会烧焦,桌腿会烧焦,家具的底部也是。过去认为,如果桌子底部出现烧痕,那么桌子底下一定有东西在燃烧,一定是汽油或者易燃液体,但真正燃烧的是灼热的空气层。结果所有简单的痕迹,变得更难以辨认,有些痕迹保留下来,但必须仔细寻找才能发现,因为闪燃会把它们伪装起来。在火灾事故模拟现场,伦蒂尼和德哈恩还惊讶地发现了本不该存在的泼洒痕迹。在地板上发现了这些清晰、连续的不规则痕迹,看上去就像有人在地板上浇上汽油并点燃了一样。事实上没有泼洒一滴易燃液体。
在本案中泼洒痕迹,其实就是放置在门厅的袋子和箱子造成的,袋子和箱子下面的油漆地板并没有燃烧,却留下了一条颇具误导性的泼洒痕迹。很显然,闪燃导致的燃烧痕迹可能被误认成了泼洒痕迹。如今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得出错误结论,火灾现场的痕迹都被简单地称为不规则痕迹。在这一案件中,检方的首场实验,让调查人员对他们原先的判断产生了质疑,但调查人员依然认为,杰拉尔德有非常明确的作案动机。他们推断一定还有别的证据,可以驳倒杰拉尔德的说法,第2场实验或许能帮他们找到答案。
第1场实验结束,我就知道结果了,我不需要看使用汽油后会发生啥。因为房屋在4分钟内就出现了闪燃现象。
为确保万无一失,火灾调查员展开了第2场模拟实验。他们迅速修好了房屋,铺上地毯并摆好家具。
我们的假设是,使用汽油助燃的大火会燃烧的更快,比意外失火或儿童玩火这种假设,能更好地解释火灾的发展。
一名消防员向屋内倾倒汽油,倾倒量与塑料牛奶桶中的缺失量完全相同。然后他退回到门厅,在门厅点燃汽油。用于实验的房屋再次起火,时间飞快流逝,调查人员看到眼前的一幕再次惊呆。人为纵火的火势蔓延速度,与意外失火的基本相同,但在过去的数10年来,火灾调查员一直坚信人为纵火的燃烧速度要快得多。在此之前,人们都认为房屋着火时,如果不到20分钟,房屋就完全烧了起来,那么一定是有人纵火,没有人做过任何研究,事实上并非如此。
传统火灾调查员会谈论燃烧速度的快慢,但他们从不会告诉你,他们所说的燃烧快是啥意思。也不会告诉你燃烧慢是啥意思,这种描述很主观,很难依赖他做出任何判断。
消防员灭火的同时,伦蒂尼和德哈恩观看了录像。一名消防员说,这次实验或许证实了被告人的说法。
我们做的实验越多,获得的反驳杰拉尔德刘易斯的证据就越少,而且燃烧实验本身并不能提供给他定罪的任何证据。
伦蒂尼和德哈恩,被迫接受了这一事实。在本案中沙发中的合成纤维燃烧,加速了火势的蔓延。
如果我们没进行实验,我们可能会在第2天一早就去宣誓作证,说我认为是这个人放的火。